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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9年度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2-07 来源: 浏览次数: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文件标题
文 号
签发人
颁布日期
条文级别
发文单位
是否有效
文件正文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现将我市2009年度月平均养老金水平公布如下:

  2009年度参加我市市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为1540元。参加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原江浦县、原六合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分别为1418元、1241元、1228元、1287元、1292元。

  2009年度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以及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困难补贴所涉及的平均养老金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二О一О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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