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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关于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考

 

【内容摘要】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以及权力阳光工程的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也越来越成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文就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具体分析了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劳动保障 信息公开 工作机制

 

一、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行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行政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劳动保障部门构建权利阳光工程,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我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是保障劳动者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的重要举措。《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依法保证公民更好地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劳动保障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百姓民生,及时的按照《条例》规定公开劳动保障信息,为保障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基础。

2、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关键时期,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将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有利于进一步畅通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联系渠道,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有利于密切政群关系,建设服务型机关,有利于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3、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是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制度基础。信息公开为公平和正义建立了监督的标尺,信息公开为行使权力树立了自律的镜子。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畅通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运作的监督渠道,依靠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及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直接监督,能够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了制度基础。

二、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状

近年来,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权力阳光工程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网络,特别是构建以12333为主体的信息咨询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形成了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的政务公开服务体系。

1、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起步较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民主制度的完善,以及劳动保障事业的迅速发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较早的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建立起来。我局较早的在政府机关中建立了新闻中心,负责政务信息的对各类媒体的统一发布;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严格了政务信息发布规范;2001年建立了劳动保障网站,并逐步形成了信息咨询服务综合平台,丰富了政务信息发布渠道等等。我局较早的在全局范围内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和工作基础。

2、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就十分注重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制定《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推行范围、主要内容以及程序方式。同时,先后制定《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公示办法》、《南京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南京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等多个配套制度。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全局干部职工按照岗位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上下结合,内外联动,目标具体,责任到人。三是加强工作考核。我们把政务公开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考核范围,制定下发考核考评的实施意见、工作规程、工作计划、内容方式、加扣分标准等,结合政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四是规范公开时限。做到经常性事项经常公开,重点事项及时公开,随机事项随时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使政务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把监督权交给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

3、建立了独具特色的12333综合咨询服务平台。2003年上半年,我局为进一步推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着手建设12333电话咨询系统,并将其与原有的劳动保障网站、触摸屏系统和LED屏等服务平台统筹规划,对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信息、业务信息和办事程序等信息进行统一整合,构建了全市统一的劳动保障信息咨询服务平台,2006年5月又升级为省、市共建的12333平台,更加发挥其直接面向全社会提供政务信息咨询,已经为2000多万人次提供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在推进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公开发布政策法规。近年来,我局全面梳理了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了12333政策文件库,坚持12333与网站的同步发布,对新出台的与城乡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保、就业、工资、维权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及时公布,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提供了方便。二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2007年,我们对全局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以及具体执法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执法依据111项,行政许可事项6项,行政处罚事项51项,行政征收事项4项,其他行政行为50项。这些均通过南京市劳动保障网站予以公布,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查询和监督。三是公开办事规范。在12333、网站上全面公开我局涉及业务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效等内容,对服务对象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办事结果。

4、建立了适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系统。2000年,我局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统一开发、使用和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建成了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我们开展了一些深层次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开展网上查询服务。建立了完善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库,在网上开辟查询栏目,内容涵盖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就业、社会保险、培训、鉴定等各个方面,共计20多项。近期,我局又开辟医保定点药店药价公示、医疗保险费用明细查询等等。二是推进在线办事。逐步开通网上在线办事服务,实现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逐步形成涵盖劳动保障各项主要业务的网上“一站式”办事服务平台。同时,12333也开通了社会保障卡口头挂失服务。三是受理网上举报投诉。为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愿和要求,南京劳动保障网开设了网上局长信箱和12333在线咨询。特别是建立了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对网上举报投诉案件进行接收、处理和回复,扩大了劳动保障维权渠道。截止目前,已接收处理各类咨询上万件,回复率达到100%。

三、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我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工作推进和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以及有待完善的地方,甚至还存在着一些弊端。

1、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运转效率有待提高。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发布渠道主要包括内部和外部的四个方面,即外部的各类新闻媒体、局新闻中心、各业务部门和12333综合咨询服务平台。从目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情况看,四个方面在协调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发布时效统一性不够。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环节上来看,内部三个方面应在外部新闻媒体之前,但由于内部环节运行的运行效率不高,各个环节衔接时间过长,致使在实际工作中,外部新闻媒体有时却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优先发布渠道,先于其他平台发布政务信息,既容易造成在发布上的偏差甚至是错误,又给其他几个方面的工作运转带来了被动。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目前发布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三类,文件法规信息、业务动态信息、数据查询信息,文件法规信息已基本做到按规定发布;数据查询信息在发布上不够平衡,社会保险信息发布种类较多,就业及其他信息较少;业务动态信息发布渠道不够畅通。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手段比较落后。目前,我局政务信息的内部流转还基本是依靠人工手段进行,没有引入办公自动化技术,造成信息的内部流转效率较低,且缺乏环节的紧凑性和内部的公开性。

2、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泄密隐患。政务信息公开不是将所有的信息公开,而是按规定将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因此政务信息公开中应严格把握住公开的度。近两年来,随着12333劳动保障信息咨询服务平台的建立和完善,越来越多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个人数据信息通过12333、网站和触摸屏等渠道对外公开。在安全的考虑上,既要"反左",也要"反右",不重视安全问题,很可能由此导致政府保密信息的泄漏,给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带来损害;但过份强调安全性,声称没有100%的安全就不上网,同样也会给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造成不利的后果。其实,安全是相对的,绝对安全是不存在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把握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度。

四、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议和思考

就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和问题,结合当前政府部门及兄弟城市和部门的一些经验做法,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要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应在我局已有的工作制度上,从几个方面着手落实。一是建立紧凑型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方面较多,有外有内,内部包括法核部门、新闻中心、业务部门、咨询部门等等,因此应该进一步明确一个综合性的行政部门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综合协调内外以及内部各部门之间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出现的问题,保证政务信息在内外的流通。二是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信息。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容量大,且涉及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除了按规定将有关政策文件及时公开以外,还应按《条例》规定对业务动态信息、数据查询信息进行进一步细化分类,确定应该公开的范围和种类,以及公开的程度。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我局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已比较健全,因此重点在于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监督,不仅仅要监督政务信息是否已公开,还要监督政务信息公开是否及时公开,以及各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中承担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快建立办公电子化系统。我局在信息化技术运用上起步比较早,在业务上的应用范围也比较广,已实现了信息系统在业务上的全覆盖。但是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应用上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至今为止未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政务信息内部运转还停留在旧式的手工操作上。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加快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在全局进行自上而下的推广,取代原有的政务信息审批工作。今后的政务信息审批工作及信息传递工作,应全部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提高政务信息运转效率。二是设计相适应的办公自动化流程。在系统流程的开发设计中,不仅仅是简单的将过去的手工化的审批流程电子化,而是应该根据信息化的特点,并融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的流程也加入到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中,包括审批时就考虑咨询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对各政务信息的了解掌握、政务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时间等等。三是转变各级领导的思想观念。系统是依靠人来使用和推广的,因此办公自动化系统不光是一个应用程序的开发问题,还包括使用者的思想观念问题。办公自动化应采取自上而下的推广方式,局领导和处级干部应带头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并不断拓展办公自动化系统,形成上下双向的应用和反馈。

3、进一步改进政务信息公开的保障手段。我局对外公开的劳动保障数据信息比较多,但由于保密技术的落后,这也成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扩大应用范围的阻碍。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兄弟城市的做法经验,我们建议,一是梳理现有的公开数据。目前,我局通过12333、网站和触摸屏对外提供查询的数据有近30项,且还在不断拓展。这些查询项目,有的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体的,有的属于公共服务查询项目,因此建议各相关业务部门对此进行进一步梳理,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度,严格分成公共服务查询项目和个性化查询项目。二是改进现有的保密技术。建议可采取三种方式:

(1)引入CA认证进行加密。实行网上办公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展趋势,网上办公相对于网上查询、网上公示来说对加密要求更高。使用CA认证这种第三方认证系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数据公开的保密问题,缺点是对于企业和劳动者来说,要投入一定的成本,建议在企业用户中推行。

(2)结合社会保障卡实现加密。加快推广社会保障卡应用,进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业务必须先办理社会保障卡,做到一人一卡。在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引入加密手段,在数据库中加设密码字段,此密码可以仅作为查询用,并在12333、网站和触摸屏中推广,触摸屏必须凭卡查询,12333和网站必须通过保障卡密码登陆查询。其优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投入成本低,劳动者只需要办理一张社会保障卡,缺点是保密程度还无法保证网上办公的推广,建议在个人用户中推行。

(3)结合服务网点实现加密。改变现有的网站注册方式,查询个性化数据必须在劳动保障服务网点进行当面注册,设置密码,遗忘密码时也必须在服务网点进行当面找回,并将密码推广到12333平台进行使用,此种方法没有前两种方法实用和简便,但在尚未实现上一种方法前可选择此种方式进行过渡。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成为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劳动保障各个部门也是一个新的课题。在推进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分析,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积极吸取经验,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建设廉政、勤政、高效、创新、务实、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

 

稿件来源:南京市劳动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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