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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上报服务对象信息资料

 

关于上报服务对象信息资料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市行风办通知,现对提供服务对象信息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资料数量、时段

市行风办明确,市劳动保障系统上报2000份服务对象资料,从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受理的服务对象信息资料中调取。其中:各区县局各提供140份,市局13个窗口单位各提供20份。市局行风办汇总后,统一上报市行风办。

二、信息资料范围

服务对象资料包括:举报和投诉人;社保基金管理户;劳动仲裁对象;违法违规被查处对象。

三、有关要求

(一)服务对象信息资料应清楚反映:项目名称、流水号(原登记号)、单位(个人)名称、登记日期、地址、联系方式等(见附表);

  (二)请各单位于6月24日前用电子表格的方式,将服务对象信息资料上报市局行风办(lsszfb@163.com)。联系电话:84501205,84501523。

                                             

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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