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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宁劳社办[2008]31号)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008年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2008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19个部门之一。根据市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8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8]4号)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对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五有”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百姓的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评促纠、以查促纠的方针,从与服务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基层劳动保障窗口抓起,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为突破点,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为民办事的水平,进一步树立劳动保障系统“清正、廉洁、为民、高效”的良好形象,大力推进“五个率先”目标的高质量完成,努力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在新一轮发展中的新跨越,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南京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刁仁昌局长为组长,殷民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巴坤亚同志为主任,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抓好民主评议行风的日常工作。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

三、评议对象

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区县劳动保障系统。评议重点为局属事业单位、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所、站一线窗口等基层单位。

四、评议内容

本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执法公正、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践诺守信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五、评议方法

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自评为主、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等方式进行。具体方法:

(一)市局与各区县局系统在时间上同步展开、同步推进;

(二)制定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配合市、区县行风办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

(三)市局和各区县局向社会公布行风监督电话,接受人民群众举报和投诉;

(四)市局和各区县局对照工作规范和公开承诺,自下而上组织自查自纠;

(五)接受市、区县行风办暗访检查,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

(六)市局、各区县局负责人分别面向工作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并现场接受咨询和评议;

(七)组织监督员对市局处级单位、各区县局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接受市、区县行风办的测评。

六、实施步骤

整个评议活动从2008年5月下旬开始,至2008年12月下旬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下旬至6月中旬)

1、筹划准备。市局在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工作计划等。各区县局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于6月16日前向市局行风办上报行风工作负责人、联络员(行风办副主任)名单、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动员部署。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会,传达市民主评议行风大会精神,动员部署行风评议工作。各参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进行发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措施。

3、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风评议工作的文件和相关知识,并结合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优良传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认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4接受监督。在劳动保障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公布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投拆和举报电话。6月18日前,各区县局以纸质和电子版方式上报本级直属单位所、站服务窗口名单;同时以电子版方式各上报140份服务对象资料(从2008年5月以前的服务对象资料库中择取),包括单位(个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所在区县。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8月上旬)

1、全面自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箱,走访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受理网上投诉咨询等方式,围绕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岗位要求、评议内容、群众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找准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2、分析原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直属单位和一线窗口,深入分析原因,特别注重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行为准则,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3、交流互动。根据市行风办安排,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与广大群众互动交流,解难答疑,提高群众参与度。

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10日前书面报市局行风办。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8月中旬至10月上旬)

1、认真迎查。在自查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强化管理,迎接市(区、县)行风办组织媒体记者和行风监督员代表,采取发问卷、个别访谈、模拟电话报急、投诉报案、上门咨询、节假日抽查、实地录像等方式进行的明察暗访、实地调查,并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组织抽查。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行风建设情况,安排监督任务,征询意见和建议等,发挥行风监督员队伍的作用。同时,市局和各区县局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组织各自的行风监督员队伍,有重点地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

3、积极整改。各参评单位围绕自查、明察暗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三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但本单位难以独立解决的问题,统一上报市局,由市局提请市行风办组织专题调研,适时协调解决。

各单位要写出有数据、有分析、有实例、有措施的整改报告,并于10月10日前报市局行风办。

第四阶段,述职评议(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撰写报告。各参评单位在经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整改等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综合分析本单位的工作、服务、行风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述职报告。

2、公开述职。市局和各区县局分别召开“向服务对象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大会,由行政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面对面向行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现场接受咨询和民主评议。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

1、民主测评。市局和各区县局行风办,要组织本级行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代表,对本单位行风建设状况进行民主测评。市局对本局处级单位和区县局民主测评情况及结果,报市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以一定的方式通报,并作为表彰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局要将本级测评结果于12月10日前报市局行风办备案。

2、长效管理。针对自查、明察暗访、民主评议行风中中暴露的问题,以及在市(区县)行风办组织测评中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检查,了解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年终考评和“群众评议处室”活动,对行风建设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和发展评议成果。

3、总结表彰。各单位及时总结本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情况,并于12月15日前书面报市局行风办。召开全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行评工作情况,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并对在行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又好又快发展。要把评议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要健全组织,严格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抓出实效。

(二)上下联动,密切协调。市局与各区县局之间要按照上下联动的原则,加强相互协调联系;市局要加强面上行评工作的指导检查,各区县局要与市局同步展开、同步推进,并及时向市局反映情况。还要按照本区县行风办的要求,抓好行评工作落实。

(三)突出基层,依靠群众。要把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市局和各区县局的服务窗口作为行评重点,将行风工作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和“优质服务窗口”等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要重视基层,依靠群众,调动全体人员关心、支持和参与行风建设的积极性。通过扎实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在评议中被触动、受教育、强素质,自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切实整改,立足长效。坚持把执政为民、服务百姓、多办实事贯穿行评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途径查找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三最”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等问题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确保行风建设健康发展。

(五)搞好宣传,强化监督。要通过媒体宣传劳动保障系统发展民生、服务和谐、促进发展所做的工作和成绩,以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等,让社会各界了解劳动保障系统加强行风建设情况,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要强化监督,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种途径的来信、来访、来电作为监督的重要渠道,及时解决,妥善处理;通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走访用人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卡,以及处以上领导接待日制度等,虚心听取意见,广泛接受监督,努力树立党和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新形象。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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