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南京市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宁劳社征[2007]2号)规定,我市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即将于5月底结束。请目前仍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的缴费单位抓紧时间,携带软盘或U盘到办理参保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属缴费单位至水西门大街61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专柜)办理申报手续。对逾期未完成申报的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2007年7月起,每月暂按其上一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当月缴费基数,并将其列入稽核对象进行重点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