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根据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劳社职鉴[2005]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7月10日至11日举办一期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热爱本职工作,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7月10日至11日,7月10日上午8:30报到。

培训地点:南京市高楼门饭店(高楼门62号)。

 

三、培训内容

学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要求和运作方法。

三、其它事项

1、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作为考评上岗的必要凭证。

2、培训考核费每人300元(含教材、资料、证书等费用)。

3、参加考评人员培训班须携带以下资料:

(1)《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2)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4)本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或鉴定规范、技术等级标准等资料。

(5)各单位于7月9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鉴定中心,联系人:金锡琴   联系电话:57718294

 

 

二○○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