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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问答
 

1、什么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2、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形式有哪些?

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我市目前采取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形式有两种:一对于经营状况较好、退休人员较多且居住地相对集中、退管组织健全、活动开展正常的企业和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的企业,可实行“社区与企业共管”,由社区和企业共同为其提供服务,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3、什么是“社区与企业共管”?

    社区与企业共管就是由社区和企业共同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一种形式。企业职工退休后,除了享受原企业为他们提供的管理服务外,退休人员还享受居住地社区按照社会化管理服务制度要求为其提供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4、企业退休人员如何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

2007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企业办理人员移交手续,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2007年7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由企业按宁委办发[2006]72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手续后,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

5、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如何与社区建立服务关系?

退休人员在接到《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内持通知单前往实际居住地社区登记,领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单》,建立服务关系,由该社区提供各项社会化服务

6、企业退休人员与常住地社区还是户籍所在地社区建立服务关系?

退休人员与常住地社区建立服务关系。

7、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哪些?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社区为退休人员提供的服务有“四走访”、“五慰问”、“六服务”。即:首次走访、重点走访、定期走访、特定走访。节日慰问、生日慰问、重病慰问、死亡慰问、困难慰问。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领送养老金服务、医疗健康服务、开展文体活动服务、协助报领丧葬抚恤费服务、引导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条件成熟时,还将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服务。

8、在社区能否查询到个人的养老保险相关信息?

凭个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就可以查询到养老保险相关信息。

9、企业退休人员在社区如何查询养老保险相关信息?

     本人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卡,由社区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10、企业退休人员在社区能够查询到哪些养老保险相关信息?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退休时间、养老待遇等。

11、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和内容?

     每月15日通过银行或者邮局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

12、企业退休人员年龄达到80、90、100周岁时,在社区能享受到什么样的社会化服务?

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年龄达到80、90、100周岁生日时,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慰问,祝贺生日,并分别发放100元、200元、800元的生日慰问金。

13、企业退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重病慰问?慰问标准是多少?

    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脑中风、重病肝炎、重要器官移植、Ⅲ度烧烫伤、急性坏死胰腺炎等并住院时,可以享受重病慰问,慰问标准200元,每人只享受一次。

14、社区工作人员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吗?

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后,社区工作人员会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并且要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

15、企业退休人员怎样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

社区指导退休人员建立自管和互助服务组织,以自管组织的形式参加社区各类活动,也可以根据社区的统一要求,自己积极报名参加。

16、什么是自管和互助服务组织?

   自管和互助服务组织是由社区指导建立的,退休人员自愿参加的,自我管理和开展各项互助服务活动的小组。

17、怎样建立自管和互助服务组织?

   退休人员可以按照居住楼栋、小区,也可以根据共同的兴趣爱好或者一同从事公益活动组织成立,到居住地社区申报。自管和互助服务组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18、企业退休人员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如何继续享受社会化管理服务?

居住在市区的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如果常住地发生变化,直接到新的常住地社区办理社会化登记手续,就可以继续享受社会化管理服务。

19、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企业能不能随意减少其原有的福利待遇?

     不能,退休人员原有的福利待遇企业不能以社会化为由随意减少。

20、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后,原企业应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宁委办发[2008]72号规定,各企业在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后,还要在一定时期内承担应有的责任,如退休人员统筹养老金外的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费用,原企业应继续按有关政策发放;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费,企业应继续由原渠道支付;退休人员居住的企业住房,尚未实行房改的,管理的维修工作仍由企业负责;企业现有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保证使用等。

21、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档案怎样管理?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后,档案应移交市退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其中由区县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企业退休领导干部,在纳入社会化时,人事档案暂不移交;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档案暂不移交,待中央另行规定后执行。未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仍由原企业管理。

22、企业退休人员个人是否可以查阅档案?如何办理查阅手续?在哪里办理?

    退休人员档案已移交社会化管理部门的,可以按档案管理规定查询相关内容。具体查阅手续是:由本人凭社会劳动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市企保中心档案科(水西门大街71号1楼)办理查阅登记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按规定帮助查阅,查阅后提供相应复印件。

23、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到外地居住,社会化管理服务关系怎样转移?

    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到外地(含原五县)居住,其社会化管理服务关系应转移到原企业注册区退管中心。如本人办理转移手续有困难,可委托原企业代办转移手续。

24、居住在外地的企业退休人员,能享受到哪些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

根据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要求,居住在外地(含原五县)的企业退休人员,由退休时所在单位注册区退管中心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目前提供的服务有生日慰问和死亡慰问。

25、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社区提供哪些慰问服务?

    纳入社会化管理并在社区享受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及时告知社区,社区提供上门慰问服务,并帮助其亲属办理申领丧葬抚恤费。其他服务项目如告别仪式等仍由原企业负责。

26、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需要到社区办理死亡申报手续吗?

     需要。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应及时到退休人员常住地的社区办理死亡申报手续,社区协助办理丧葬抚恤费办理并进行慰问。

27、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申领丧葬抚恤费需提供哪些材料?

纳入社会化管理并在社区享受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申领丧葬抚恤费,应提供的材料有:1、死亡退休人员法定继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死者关系的证明原件、殡仪馆火化证明原件、死亡原因证明的复印件(应证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2、如法定继承人因行动不便不能前来办理的,需要以书面委托的方式请他人代办,代办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3、因交通事故死亡或在其他死亡事故中,兼有民事赔偿的人员,另需提供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书或民事责任赔偿书。

28、丧葬抚恤费如何领取?

死者亲属到社区办理完申领手续后,费用于次月发放到死亡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上。

29、退休人员死亡后,何时到银行办理养老金存折注销?

在领取了丧葬抚恤费后,办理养老金存折注销手续。

30、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能否享受慰问?

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其亲属办理死亡申报手续后,社区工作人员将上门对其亲属进行慰问,慰问标准200元。

31、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申领定期救济费需提供哪些审批材料?

如死亡人员直系亲属符合供养条件的,申领定期救济费需提供以下资料:1、供养对象为死者配偶的,提供死者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死者档案;2、供养对象为死者子女的,需提供死者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3、供养对象为死者父母的,须提供死者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死者档案。

3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在哪里办理供养直系亲属申领定期救济费手续?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携带有关材料到死亡退休人员常驻社区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申领手续。

33、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怎样领取?

    在办理了有关申领手续后,每月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