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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篇: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大力创建全社会比较充分就业

故事:

“等销售淡季一过,我们就着手扩大场地,把生意再做做大!”颜芳是玄武区“童卫路创业一条街”的小老板之一,对自己的创业之路,她充满信心。

    在此之前,下岗职工颜芳走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她回忆:“下岗后有七八年的时间,我和丈夫都没有稳定工作,只能靠卖早点维持生活,还要供两个孩子上学。”

2005年,颜芳一家的生活出现了转折。孝陵卫街道劳动保障所对辖区居民就业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了颜芳夫妇面临的困境。社区劳动保障站为他们建立了跟踪帮扶台账,并建议颜芳申办《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劳动部门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一系列就业优惠政策。当年年底,在劳动部门的帮助下,颜芳夫妇在童卫路的花店“前线花卉”正式开张。

“开张以后,我们小店的人气越来越旺。”颜芳的喜悦溢于言表。近日颜芳想扩大经营,可又担心资金跟不上。我市专门为初始型创业者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打消了她的顾虑,她向劳动部门递交了5万元的贷款申请。

如今,花店每月的营业额能达到七八千块。为了增加供货,不久前,颜芳还购置了一辆面包车运送鲜花。

 

数字:

2003年至2007年上半年,我市新增就业岗位74.47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4.22万人,其中援助困难人员再就业7.36万人。城乡净增就业73.32万人,其中城镇净增就业42.8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中有降,到2007年6月底下降至3.35%,全市就业再就业局势保持平稳,城镇就业比较充分,人民群众最大的民生难题得到妥善化解。

   

成就:

5年来,市委、市政府确立了拓展“五大就业空间”、实行“五个良性互动”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指导方针,始终坚持就业优先的发展目标,把就业再就业作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龙头工程”,构建了具有南京特点、以市场为导向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五大工作体系”和劳动就业长效管理服务的一系列举措,形成了统筹城乡的市场就业机制。

 

层次一:完善政策,促进就业

5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两轮、共46个将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在操作层面上的配套文件,将再就业优惠政策覆盖到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非公经济企业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农村劳动力和新生劳动力,实现了对城乡的全覆盖。

同时,我市不断强化再就业联席会议、目标进展通报和督查三项制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5年来,全市共筹集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19.48亿元,为25.56万人次拨付社保补贴2.02亿元,为57.66万人次拨付职介补贴0.19亿元,为33.4万人次拨付职培补贴0.76亿元,为11.23万人次拨付岗位补贴0.97亿元。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6.02万本,减免税费5.34亿元,发放小额贷款6371.9万元,有19.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在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实现就业再就业。

 

层次二:健全机制,市场就业

按照“五个统筹”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我市加快构建了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城乡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2003年和2006年分别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了375.15万人的城乡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为建立就业再就业长效工作机制提供了依据。

二是大力培育劳动力市场中介载体。全市共有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14家,民办253家,交易场所4.5万平方米。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为各类城乡劳动者求职就业提供规范的公共服务。

三是唱响劳务经济主旋律。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建立各涉农街(镇)劳务经济组织,大力培育劳务经纪人队伍,按照“政府规范管理、中介组织输出、服务体系健全”的劳务经济产业模式,推动劳务经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扎实援助城乡困难人员就业。实施政府购岗、补贴“五险”的办法,托底帮扶双失业、双下岗、4045、残疾、单亲带子女、低保等六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实行城乡“零就业家庭”的“清零行动”,确保出现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

五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监控。2002年和2007年分别在全国率先实现劳动合同终解备案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依托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对劳动合同的建立、变更、终止等全过程实行信息化管理,从根本上保证劳动者就业的各项合法权益。目前,累计纳入信息系统动态管理的劳动者达128.3万人。

 

层次三: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我市还将鼓励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不断创新鼓励创业的政策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促进各类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再就业。

一是十大模式引领创业。在全市总结和推广家庭型创业、社区型创业、集市型创业、田园型创业、园区型创业、孵化型创业、加盟型创业、流动型创业、实体型创业、加工型创业等十种创业模式,对每一种创业模式所需场地、资金、技术、市场、人员等要求列出详细“菜单”,供下岗失业人员根据自身特点和创业愿望进行选择,走上符合自身条件的创业之路。目前,全市已有近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自主创业,成立创业实体和组织2万多个。

二是放活政策激励创业。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初始型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44条优惠政策打破了制约自主创业的政策、资金、场地等瓶颈,从扶持对象、税费减免、财政补贴、小额贷款、创业平台、创业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进一步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

三是提高能力促进创业。充分发挥12家市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区县培训中心的作用,不断健全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创业服务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大力开展培训个性化、服务一体化、购买成果市场化的创业培训;开展创业项目征集活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征集开发了122个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发展好的创业项目;支持创办了92个“二次创业实习基地”,为学员提供创业实践的机会;实行培训、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一条龙”服务,提高了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成功率。

 

层次四:提高技能,素质就业

提高技能是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根本性措施,为此我市采取了多项措施。

首先,扩大技工教育规模。为提高城乡“两后生”的就业能力,为“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去年我市完成了南京技师学院异地扩建项目。全市27所技工学校在校生达5.2万人,技校生人数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二。目前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50.11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8.9万人,技能人才占产业工人的比例达41.75%,为全市产品结构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必备的技能人才支撑。

其次,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市政府专项安排1200万元,在“一区两县”建成3个农村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认定了40家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基本形成了由劳动、教育、科技、工会、妇联等多部门共同参与、覆盖全市的市、区(县)、镇三级培训网络。

第三,实施青年见习培训。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由政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发青年见习岗位,负责青年见习的后续跟踪服务。政府对上岗的见习学员、提供岗位的见习单位和开发岗位的中介机构分别给予相应补贴,调动见习培训各方参与单位的积极性。目前,全市提供了247个见习培训工种,累计见习培训5.11万人,4.23万人实现了就业。

 

层次五:梯次创建,充分就业

围绕实现全社会比较充分就业的目标,我市创建目标管理和检查考评机制,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活动。目前,全市80.6%的社区、57.4%的街道和3个区实现比较充分就业。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从2003年开始,在三年内城区社区基本创建成为充分就业保障社区,努力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各类求职者90%以上实现就业再就业。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总结,我市将创建活动提升到街道层面,扩大到城乡街道(镇)、社区。去年,市政府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区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实行三级联动共同创建。有步骤、分层次的创建活动,提高了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组织程度。

二是加强目标管理。市政府将创建充分就业保障社区、街道的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南京”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区、县党政“一把手”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与就业再就业目标一并分解、一并考核、兑现奖惩。在目标责任管理下,各区、县都制定了创建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制度,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是加强考核验收。为确保创建的实际成效,全市从失业人员就业率、失业人员续保率等十个方面,设计了充分就业保障社区、街道的认定标准,涵盖了基层平台工作的主要内容。对已被命名的社区、街道,通过网络复核、电话抽查、现场考察等方式,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核验收,复核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称号,从而使创建工作不停步、不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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