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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篇:维护民生,提高依法行政的管理服务水平

故事:

湖南路商业街上一家饭店自开业后,屡次发生不签合同、拖欠工资的行为。到了年底,20多名服务员终于对老板采取了报复行动——集体“罢工”。

眼看到了生意旺季,饭店却“瘫痪”了,老板的损失难以估算。得知这一情况,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抓住时机”找老板“谈心”:违规用工只会让员工与企业形成对立,没有员工的支持企业又怎么发展呢?经过这次教训,老板彻底转变观念,还主动找上劳动部门请教如何签合同、加班工资怎么算。

据鼓楼区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南路商业街是我市首条“劳动保障诚信示范街”。创建之初,工作人员对商业街上100多家企业“挨家挨户”进行规范用工的政策宣传,可由于担心签合同、缴社保、足额发工资增加企业负担,部分企业还很抵触。为此,工作人员费了不少心思。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湖南路商业街成为诚信用工的典范,其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95%,劳动工资支付水平高出全市平均水平30%。

 

数字:

2006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7794件,共为5.98万名职工追回工资报酬18544万元。

2005年培育455家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的基础上,2006年我市又评出诚信单位334家,进一步扩大了诚信单位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成就:

    5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处理力度,并认真贯彻工资支付条例,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同时,我市还积极发挥劳动仲裁调处功能,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就业环境的形成。

 

举措一:

我市不断畅通职工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构建覆盖全市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体系,以劳动合同充分履行、社会保险充分覆盖为重点,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举措二:

我市还深入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将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融入到构建“诚信南京”大局,以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为工作抓手,规范用人单位和服务机构的劳动用工行为。   

从2005年开始,我市大力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转变执法理念和工作作风,将单一的执法检查转变为引导广大用人单位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高守法意识,争当诚信典型。

对于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的企业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一定的鼓励政策,如授牌表彰向社会公布,免于常规的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免于社会保险专项稽核,提供劳资干部免费培训和预约上门服务等。这不仅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在履行劳动保障义务方面追求诚信,也对那些不诚信的用人单位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造成无形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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