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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类用人单位可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其他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单位为所招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总额的50%,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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