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南京劳动社会保障网->政务公开->政策问答->劳动争议仲裁

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规定

        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委托代理权限。


本篇文章已经有人次访问
Copyright(c) 2002 by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