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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审核

行政执法类型:行政确认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审核  
行政执法事项编码:NJ01LB-QR-0003
行政执法主体: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定行政机关)
行政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1号第三条(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及有关部(委)、机构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审核企业工效挂钩方案,严格执行工效挂钩政策,做到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兑现。
行政执法行为法律依据:
    1、《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劳部发[1993]161号)第二十条 劳动财政部门会同计划等部门对企业工效挂钩实施综合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工效挂钩的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企业的要求及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审核确定企业的挂钩方案;核定企业挂钩的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指标基数和挂钩浮动比例,并进行年终工资清算;监督检查企业工效挂钩的执行情况。
    2、《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1号)第三条 (四)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及有关部(委)、机构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审核企业工效挂钩方案,严格执行工效挂钩政策,做到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兑现。
行政执法程序:南京市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审核流程图
收费金额:不收费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工资处
联系电话:84500765   咨询电话:12333   监督电话:84500509
办理地点: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游府西街53号)
服务指南:详见
服务表格: 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申报表》
法定依据:
    1、《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劳部发[1993]161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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