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局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目录
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试行办法》...
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办法...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劳动社会保障网 > 行政执法公开 > 类型 > 行政征收 > 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费征缴 > 介绍

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费征缴

行政执法类型行政征收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费征缴

 

行政执法事项编码:NJ01LB-ZS-0001

 

行政执法主体: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行政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1市政府《南京市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实施办法》:自由职业人员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暂由劳动保障部门征缴。

2、《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全市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决定》第三条: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好缴费对象的参保登记、变更和注销,社会保险扩面、缴费基数的审核,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险稽查和个人账户管理等社会保险工作

 

行政执法行为法律依据:

   《关于我市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宁劳福字[1999]24号)

 

行政执法程序:南京市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费征缴流程图

 

收费金额:不收费

 

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部门: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86590849 咨询电话:12333   监督电话:84500509

 

办理地点: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水西门大街61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市场

 

服务指南:详见

 

服务表格:

 

法定依据:

1、《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全市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决定》

     2、《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

提示:浏览本网站,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 1024*768 您是本页面第位访客
苏ICP备05011448号 E-mail : webmaster@njlss.gov.cn
Copyright(c) 2002 by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