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项目类型
组织领导
岗位职责
制度建设
行政执法类型:行政裁决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劳动争议仲裁
行政执法事项编码:NJ01LB-CJ-0001
行政执法主体: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行政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行政执法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1993]117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劳部发[1993]300号)
《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省政府令[1995]第54号)
行政执法程序:南京市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流程图
收费金额:收费 (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载费和劳动合同鉴证费收费及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通知)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集体劳动争议3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
联系电话:86590914 咨询电话:12333 监督电话:84500509
办理地点: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水西门大街61号)
服务指南:详见
服务表格:无